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民族文字对照版出版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、藏文、维吾尔文、哈萨克文、朝鲜文、彝文、壮文等7种民族文字对照版单行本已由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(局)翻译,民族出版社出版,即日起在全国发行。
来源:“国家民委”微信公众号
本文采摘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:http://www.qxmgov.cn/yxvip003/html-19054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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